杭州稅務app是杭州人名的網上稅務局,麵向所有浙江杭州地區的納稅人們,可以稅務辦理、繳稅、查稅等眾多問題,非常的方便。杭州稅務app在家就可以繳納稅款,用起來非常的方便,需要的朋友趕緊下載使用。
杭州稅務手機版介紹
“杭州稅務”APP是麵向杭州市國地稅納稅人的綜合服務平台,集資訊、辦稅、查詢、為一體的綜合型“o2o”電子稅務局客戶服務中心。
功能和服務
預約辦稅、增值稅小規模申報、發票驗舊和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代開、發票真偽查詢、優惠備案、稅務登記查詢、個體戶定額信息查詢等一係列快捷辦稅功能和服務。
關於稅務說明
1、納稅人跨縣(區)遷出(管轄權變更)
業務描述: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變動涉及改變稅務機關的,向原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辦理遷出。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2〕第362號)第十五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一般納稅人遷移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1號)。
報送資料:(1)(A01013)《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 (2)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A02009)《發票領用簿》及未驗舊、未使用發票。 (4)住所、經營地點變動的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5)使用增值稅稅控係統的增值稅納稅人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或者提供金稅卡和IC卡。 (6)其他按規定應收繳的設備。
基本流程: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有特殊情況的流轉辦結
辦理時限/地點納稅人跨縣(區)遷出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辦理跨縣(區)遷出事項。
各市(縣、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
業務描述:納稅人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繳銷手續。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2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相關製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稅總發〔2016〕106號)
報送資料:(1)原開具的(A05008)《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在經營地已繳納稅款的,還應提供相關完稅證明。
基本流程:窗口當場辦結
辦理時限/地點:外出經營企業在其經營活動結束後,須在10日內辦理《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核銷手續。
各市(縣、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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