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稅app是一款手機辦稅服務平台,通過該平台為用戶提供一個手機服務平台,讓辦稅可以更加的便捷,在天津地稅app中可以申報、預約、進行各種稅務方麵的操作,省去了大家來回跑腿的麻煩,讓稅務辦理更加的簡單,喜歡的朋友趕緊下載吧。
軟件介紹
天津地稅app是從PC端到移動端的全方位服務延伸。天津地稅app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麵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複納稅。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特色說明
1、政策公告、辦稅大廳查詢等各類公眾服務,自然人各項稅費查詢服務。
2、個稅完稅證明打印以及個人所得稅申報等。
3、天津地稅APP打通國稅數據,可查詢車購稅信息、發票驗偽信息等國稅數據。
基本簡介
一、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需要補繳稅款的,應按照營業稅政策規定補繳營業稅。2016年8月1日前,按照現行征管渠道組織入庫,8月1日後,另行公告。
二、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營業稅減免稅行為,2016年8月1日前,向原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營業稅減免稅手續,8月1日後,另行公告。
三、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代開不征稅發票。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不征收營業稅的行為,須持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文件應同時具備紅頭、文號和印章等要素,收回事項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資料,填寫《試點納稅人拆遷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備案表》(見附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辦理不征收營業稅備案手續,主管地稅機關將相關資料報市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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