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概述
《鬥戰神》網絡遊戲推出“西行取金”活動(下稱”本活動”),符合參與資格的玩家隻要在《鬥戰神》網絡遊戲中擊殺本活動指定的怪物,即可獲得有使用途徑限製的Q幣,若達到活動指定條件,則可獲得無使用途徑限製的Q幣。
二、活動期限
本活動自2013年9月12日12:00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參與資格
凡是在2013年10月12日前注冊成為《鬥戰神》網絡遊戲用戶並創建遊戲角色的玩家,均可使用在這期間創建的遊戲角色參與本活動。
四、活動細則
1、 每個QQ帳號下最多隻能有一個遊戲角色參加本活動。
2、 一個QQ帳號下的參與活動角色一經確認,不得更換。
3、 在本活動期限內,符合參與資格的玩家隻要玩《鬥戰神》網絡遊戲並擊殺指定怪物,則每擊殺一隻,則可在活動頁麵領取10Q幣存入活動專用賬戶,同一種怪物多次擊殺最多隻能領取一次QB。
4、 玩家參與活動所領取的Q幣在2013年10月12日12點前均累積在“西行取金”活動專用賬戶中,2013年10月12日12點後方可提取使用。
5、 在2013年10月12日12點之後,若玩家擊殺了活動中“西遊名妖懸賞榜”所列的所有怪物,可將其活動專用賬戶中的Q幣直接提取充值入參與活動的QQ帳號,充入後可用於購買包括《鬥戰神》服務在內的所有騰訊提供的互聯網服務。本款所述的不限使用途徑的Q幣提取充值有總量限製,送完即止。
6、 在2013年10月12日12點之後,若玩家未達成本條第5款的擊殺條件,則玩家僅可將其活動專用賬戶中的Q幣提取用於購買《鬥戰神》網絡遊戲的下列服務:
1) 購買《鬥戰神》網絡遊戲中指定的有價道具。
2) 購買《鬥戰神》網絡遊戲內的遊戲幣——“綁銀”。
3) 購買《鬥戰神》官網抽獎活動的抽獎次數。
上述內容的詳細實施方法,如購買的有價道具價格、種類等以2013年10月12日發布的西行取“金”Q幣使用規則為準。
7、 本活動的活動期限屆滿之後,除非騰訊另有書麵通知,則本活動自動終止,“西行取金”的活動不再繼續。換言之,本活動的活動期限屆滿之後:
1)即便是符合參與資格的玩家在《鬥戰神》網絡遊戲當中擊殺了指定怪物,其不會因此而獲得任何Q幣及其領取資格;
2)無論玩家在本活動期限內是否達成上述第5點的擊殺條件,玩家活動專用賬戶中未能提取充值進入QQ帳號的Q幣僅可用於本條第6款所述的途徑。
8、在《鬥戰神》網絡遊戲中使用第三方工具者將被取消活動資格,並按相關規定做帳號封禁處理。
五、其他規定
1. 本《活動規則》是關於《鬥戰神》網絡遊戲“西行取金”活動的唯一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
2. 本《活動規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法規,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法規管轄。本《活動規則》的未盡事宜適用《<鬥戰神>網絡遊戲用戶協議》,最終解釋權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歸騰訊公司享有。
3. 玩家與騰訊如果因本活動或本《活動規則》發生爭議或者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騰訊公司住所所在地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