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受3DS和NDS掌機玩家熟知的R4燒錄卡廠商日期被日本東京法院宣判,他們必須賠償任天堂以及其他49家遊戲廠商約9500萬日元的巨額賠償金,這讓致力於打擊盜版的任天堂及眾多廠商們再度取得一場重要的勝利。
日本任天堂在官網上宣布,根據日本“防止不正當競爭法”,R4燒錄卡等三家東京廠商遭判賠 95,620,005 日元。除任天堂外,其餘聯合提告皆為日本遊戲大廠,包括 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和D3。
據悉NDS燒錄卡能破解NDS遊戲軟件防護機製,並提供記憶儲存功能,卻也助長了盜版遊戲軟件的流通渠道,讓遊戲廠商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任天堂曾於2008年聯合日本54家遊戲廠商,控告包含R4在內的5家NDS燒錄卡進口及銷售商,就非法拷貝遊戲軟件的販賣銷售問題,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隔年,法院也做出判決,宣布相關燒錄卡產品皆禁止進口和銷售,庫存必須全數強行銷毀。日本經濟產業省也於2012年年底正式宣布,禁止該非法複製盜版軟件裝置輸入日本。